田阳县位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西部,右江河谷中游。解放后,1954年县治迁至今田州镇,属百色专区专员公署(今百色市)管辖。田阳县自然资源丰富。全县土地资源面积359万亩,水资源总量为12.4亿立方米。农业作物种类多,粮食作物主要有稻谷、玉米、豆类、麦类、薯类;经济作物主要有甘蔗、花生、蔬菜、芝麻、木薯等。林业方面,县境内植物资源有900多种,经济林主要有油茶、油桐、八角、竹子、芒果、柑桔、龙眼、荔枝、橙、梨、扁桃、板栗等。土特名产主要有云耳、香蕈、菇类、田七、茶油、桐油、八角油、核桃等。田阳县属低纬度亚热带季风气候,冬短夏长,各乡镇多年平均气温在18—22℃之间。
田阳保密协议
1.保密范围:
财务信息:包括收款、存款、付款、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,以及各项销售费用、利润数据、种类凭证、各项报表等。
客户资料:包括客户名单、产品信息、采购资料等。
经营信息:包括公司的方针、策略、发展方向、技术秘密、研究开发记录、技术报告、技术文档等。
合同信息:包括合同及分包商合同、协议等。
2.保密义务:
双方同意,在委托期间以及委托结束后,未经对方书面同意,不得公开发表或向其他人泄露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为其他目的使用对方的任何商业秘密。
不得复印、转移含有商业秘密的资料。
3.保密期限:
保密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开始生效,并可能设定具体的保密期限。
在某些情况下,即使委托关系结束,保密义务也可能继续存在。
4.保密费用:
在委托期间,委托方可能需要向受托方支付保密费用,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应在协议中明确。
5.违约责任:
如果一方违反保密协议,需要承担违约责任,包括赔偿损失等。
6.其他条款:
保密协议还可能包含其他条款,如争议解决方式、法律适用等。